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本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将另文下发。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