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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咨询服务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咨询服务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