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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5]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