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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5]223号 颁布日期:2005-10-2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