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5]8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