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集贸市场地方税收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5]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