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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国税发[2005]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