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税收研究会关于转发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文号:内税研发[2004]6号 颁布日期:2004-06-22
-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现将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民政民[2003]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区地税系统实际情况补充以下两点意见。
一、各盟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因去年刚组建完,收取会费从2004年执行。
二、根据我区研究会实际情况,团体会员单位每年收取会费5000元,个人会员暂不收取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