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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济法规
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
发文文号:无 颁布日期:2005-03-16
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法规类型:其他经济法规
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为了适应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少于
250
万元人民币。
二、删除第七条。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局长 何光暐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