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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沈阳路通印刷有限公司为省地税系统交通客运条码发票定点印刷厂的通知

沈阳路通印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省地税局对你公司一年来试印全省交通客运条码发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你公司印制发票的基础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建立,设备状况和防伪品的管理符合印制普通发票的规定,基本具备印制普通发票的条件。经省局研究,决定批准你公司为发票定点印刷厂并核发发票定点印刷厂发票准印证,主要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交通客运条码发票的印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