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2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