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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2号)“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