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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6号《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