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注会协〔2010〕43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注会协〔2010〕47号)文件,我会完成了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并已公示结束。现将《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家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家信息》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