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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全面配合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了解各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会计核算规范情况、督促各事务所遵守财经法纪和税收制度。我会决定自2010年9月至10月期间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检查内容本次主要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09年度收支情况,个别事项可能涉及2009年度以前或2010年度。本次检查将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总所对分所的实质性控制、税收法规的遵循情况、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

    二、检查安排2010年9月3日至8日为事务所自查时间,请事务所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附件2),并认真如实填写本通知所附表格(附件3)。9月9日至10月15日检查人员对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请事务所在检查组进驻当天提交声明书(附件4)。

    为保障财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拟于9月2日上午9:30-11:30对被检查事务所(附件1)进行布置动员,请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会议,地点北京注协大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联系人:张靖联系电话:68310336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