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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宜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宜兴市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锡政发〔20042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官林镇和丰义镇合并设立官林镇,镇政府驻官林。行政区划调整后,官林镇行政区域面积104.58平方公里,人口7.26万人,辖2个居委会、32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张渚镇和茗岭镇合并设立张渚镇,镇政府驻张渚。行政区划调整后,张渚镇行政区域面积175.66平方公里,人口7.37万人,辖11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和桥镇和闸口镇合并设立和桥镇,镇政府驻和桥。行政区划调整后,和桥镇行政区域面积96.71平方公里,人口6.99万人,辖8个居委会、30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丁蜀镇和洑东镇合并设立丁蜀镇,镇政府驻丁蜀。行政区划调整后,丁蜀镇行政区域面积127.12平方公里,人口11.53万人,辖21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五、同意将周铁镇和洋溪镇合并设立周铁镇,镇政府驻周铁。行政区划调整后,周铁镇行政区域面积71.27平方公里,人口5.88万人,辖2个居委会、29个村委会。

六、同意将杨巷镇和新芳镇合并设立杨巷镇,镇政府驻杨巷。行政区划调整后,杨巷镇行政区域面积86.42平方公里,人口4.92万人,辖2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七、同意将高塍镇和范道镇合并设立高塍镇,镇政府驻高塍。行政区划调整后,高塍镇行政区域面积81.2平方公里,人口4.35万人,辖1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