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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财政局、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产函[2009]2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