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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停工停产煤矿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停工停产煤矿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办明电〔2009〕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