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产业厅《关于促进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信息产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