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进一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我会决定调整针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文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9年4月1日起,我会给各会计师事务所下发的普通文件、通知、简报等,将一律通过协会网站发布,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邮箱中,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对行业带有规范性或指导性的文件,在协会网站发布及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仍将以纸质形式下发。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3月20日前安排专人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本所的电子邮箱(建议尽量使用中注协配置的电子邮箱);尚未登记电子邮箱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应3月20日前补录本所电子邮箱资料。
三、文件发布方式调整实施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及时查阅电子邮箱,做好有关文件的下载、打印、签收、登记、办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所有文件信息全面浏览。
四、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将本所接收文件的电子邮箱告知省注协信息部,以便办理发送文件。需申请办理配置中注协邮箱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填写附后的《CICPA.ORG电子邮件信箱申报登记表》,报我会信息部办理。
五、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或复印正式文件的,请与我会综合部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魏 硕 020-83379595转1006、83189029潘群英 020-83379595转3912、83391435附表:《CICPA.ORG电子邮件信箱申报登记表》二○○九年三月六日附表:《CICPA.ORG电子邮件信箱申报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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