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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援建四川省平武县灾后重建资金筹集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53号)要求,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平武县灾后重建。《河北省援建四川省平武县灾后重建资金筹集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