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