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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常务理事:

    为了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我会起草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并于2007年2月2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北京注协监管部  薛晋伟

    电话:68310390

    传真:88392677

    电子邮件:xuejw@bicpa.org.cn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