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地方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函[2006]550号 颁布日期:2006-10-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租牌经营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7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