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电[2006]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