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地方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税发[2006]262 颁布日期:2006-04-1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