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软件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辽宁省2006年第一批软件企业通过认定的通知》(辽软认字[200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软件企业有关规定做好审核确认等工作,并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