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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

无锡、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