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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市区环卫管理体制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同意,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内的建成区和环境卫生设施基本覆盖区域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统一由市环卫局负责。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将现有环卫作业人员、作业工具、环卫附属设施全部移交给市环卫局。

    附:荆州市环卫局作业服务具体范围。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荆州市环卫局作业服务具体范围

    方位 起止点 路 段 延 伸 区 域

    东 东方大道

    1、东方大道转盘处含宿驾三组;

    2、沙洪路两侧含农场中学,农村窑湾社区,幸福村一、二组;

    3、月堤路含幸福村四组;

    4、江津东路含胜利村三、六组。

    南 长江

    西 农学院五里桥头

    1、荆秘路含荆西村一、二组;

    2、西环路含白龙村五、六组。

    

    荆州区北至宜黄高速公路

    1、北环路含太晖村一、七组,荆安村一组;

    2、得胜街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荆州大道至高速公路桥,含荆安村三、四、五、九组,荆北村一、二、三、十一、十二、十三组,五台村一组;

    4、楚源路含荆北村二、四组,郢南村一、五组。

    沙市区及荆州开发区北至西干渠沿线

    1、荆沙大道含北侧东岳小区,东岳村一、二、三、四组,张沟村一、二、三、四、五组;

    2、沙岑路两侧含跃进村四、五、七组,三板桥村七、八组;

    3、红星路北至飞机场段两侧居民区;

    4、三湾路含胜利村一、十三组,三板桥村九组;

    5、红光路含胜利村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