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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5年灾民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5年灾民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05〕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