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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2005]324号 颁布日期:2005-10-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国税函[2005]8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