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在闸北、徐汇、普陀、闵行、嘉定区开展一次性塑料饭盒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有关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是关系到本市市容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项目。目前正是一次性塑料饭盒的销售旺季,外省市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饭盒在本市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未缴纳回收处置费就擅自在上海销售等现象时有发生,既扰乱市场秩序,又加大了本市治理“白色污染”的负担。

    为加大对非法入沪一次性塑料饭盒的整治力度,依据《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在非法入沪产品销售集散地密集区(闸北、徐汇、普陀、闵行、嘉定五个区)开展对一次性塑料饭盒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二个月,自2005年10月17日至2005年12月17日止。

    二、综合整治具体内容

    (一)检查整治的对象和要求:

    1.对本辖区内一次性塑料饭盒固定经销点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本市非法入沪的一次性塑料饭盒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2.对群众举报的一次性塑料饭盒非法销售情况进行突击性执法检查,并做好对举报人的反馈工作。

    3.对曾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

    4.以正规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对使用单位的宣传、告知、纠正和教育工作。

    (三)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销售单位在销售外省市产品之前是否已向其所在地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应的回收处置费以及是否已取得《外省市一次性塑料饭盒入沪销售登记联单》;

    2、销售单位是否建立销售台帐记录;

    3、检查使用单位所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饭盒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非机动车上所载的发泡饭盒是否贴有“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标签”。

    三、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一次性塑料饭盒应急执法互动网络作用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为本网络的组织领导部门,由市废管处、市城管执法总队、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和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快速反应网络,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活动。(详见附件)

    2、实施执法检查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2-3次大规模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非集中整治期间,对本辖区非法入沪一次性塑料饭盒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收集情况。对整治过的非法销售点,加强监控,强化执法效果。

    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造成声势,对检查整治活动,进行有重点性、针对性、热点性的追踪报道,通过对一些重大或典型案件的处理,有效树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市场的稳定。

    4、建立激励机制面向社会开展有奖举报,市级层面接到的举报属实者由废管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将进行评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区要加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要建立网络,确定责任人,要积极协调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同时充分发挥本区域市容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

    2、进一步提高应急执法互动网络的执法效率,使执法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传递,同时加强保密措施,各区的执法、管理部门在接到消息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达到预期执法效果。

    3、案件查处过程中,强化案件整改的落实,后续监督措施要到位。防止销售商购买回收处置标签后不及时粘贴而给后期检查执法制造障碍。

    4、在检查或执法过程中如遇到因发生地为区际结合部难以确定管辖区域,或该辖区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赶到,以及需要人员支援等情况,可以直接与上海市城管执法总队机动(督察)大队联系,机动(督察)大队应立即派员到场开展执法。

    5、检查或执法过程中如遇到运输和所扣物证存放地点有困难等情况,可联系市废管处联络人协调提供保障。

    6、各部门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并利用网络系统等设施及时传递、交流、沟通,要将综合整治的信息及时报执法处和废管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有效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建立市民参与政府管理的激励机制。

    在开展专项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应逐步将对一次性塑料饭盒的监察执法纳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实现长效管理,切实维护本市市容环境和市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