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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

    《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八日

    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05]12号)和中共金山区委、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山区区级机关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金委发[2005]120号)的规定,组建区招商局。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是区政府授权行使全区招商引资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金山区联合发展办公室、金山区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与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一)全面协调各镇(街道)、工业区、委、办、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招商项目的信息管理、项目协调和统筹,实现招商信息与资源共享。

    (三)会同有关单位对重点招商项目进行项目洽谈和跟踪服务。

    (四)负责对进入招商局各审批职能部门项目受理情况的督促和协调,对收费项目、内容进行监督。

    (五)组织协调对区外投资项目的招商组织工作。

    (六)负责对各镇(街道)、工业区招商队伍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大型区级招商活动。

    (八)以“服务、配合、参与、延伸、保障”为工作方针,积极有序地开展与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发展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兴办一批经济合作项目和推进社区共建事业。

    (九)组织制订“一门式受理,一口子收费”的规范标准,并负责检查和组织友好竞赛。

    (十)对投资额较大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项目,试行总受理,组织协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批。

    (十一)受政府委托,负责对重大项目的受理过程进行统筹,节点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审批重大项目。

    (十二)为投资商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投资商的委托,承担内外资企业申请、注册登记的“代办”业务。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金山区联合发展办公室、金山区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招商管理科、联合发展科、项目审批科、监督协调科。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各种会议的组织,督促议定事项的办理;负责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局发文件的审核及各种文字材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文档管理、保密、信访、提案督办、印章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产添置、维修、保管、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定期监督、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和年终决算,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局领导提供有关会计信息和财务信息;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局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货币形式)的发放及职工个人所得税等各项应扣款的管理、核算和扣缴等工作;负责制定会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招商管理科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和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筛选项目,建立项目库以及项目推介工作;编印、发布投资指南;负责策划和组织重大招商活动、重大项目的洽谈、重要客商的来访和接洽工作,接待前来洽谈项目的客商,建立客商信息资源库;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投资环境分析与政策调研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出台招商引资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建立政策库,起草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情况综合汇总及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项目进入后的管理协调、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登记、责任单位的分解,参与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考核结帐兑现工作;负责客商投诉的分解督查;为前来咨询投资政策、投资意向的客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人员编制6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联合发展科负责我区与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社会事业共建等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化工专家组的对口联络机制工作;负责对在金化工企业的梳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化工信息月刊的材料收集、整理、编辑、发行工作。

    人员编制5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五)项目协调科负责协调各窗口的业务工作;负责联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参与“工作例会”的会务工作;参与上报事项的上报手续办理;整理、汇总各窗口的上报表格,做好统计、归档工作;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中心”的咨询服务。

    人员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六)监督管理科督查“中心”《审批服务暂行办法》、《审批服务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做好退办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监督检查“中心”内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上海市金山区招商局核定事业编制30名(含区联发办19名、审批中心8名),其中,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