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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2005]164号 颁布日期:2005-04-2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