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重点是对各市局稽查局2003和2004年已结的稽查案件进行复查,并在复查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案件复查与加强稽查行政执法权的监督相结合;二是坚持案件复查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三是坚持案卷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对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对有问题的被复查单位下达《稽查案件复查整改意见书》,责成被复查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