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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所转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