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基金中心,斗门区地税局、各地税分局:
根据市政府《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部分行业的若干扶持措施》(珠府[2003]52号)的规定,对我市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突出的旅店、旅游企业实行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扶持措施,现将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批办法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受“非典”影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业户,可向市地税局所属的检查分局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长可延期三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二、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检查分局申请并填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主管的地方税务检查分局在收到《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参保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审核,统一报市地税局审批。
三、经审批同意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市地税局及时知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