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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东府[2003]28号)<<关于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