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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信用消费试点工作
2013-06-14 09:15:57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信用消费试点是今年扩内需促增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大型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我市开展信用消费试点工作。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按不超过信用消费额1.5%给予费用补助。试点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国美、大中、苏宁和永旺等大型商业企业参与试点工作。